商場徵社福機構管理費 張炳良:或有法律行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3/16 20:27

最後更新: 2016/03/16 23:25

分享:

分享:

藍田廣田邨廣田商場去年被領展出售予新業主「友文投資有限公司」後,友文投資被指向5間非牟利機構徵收高昂管理費。

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出席立法會回應議員口頭質詢時,強調當年房委會及領展負責管理商場時,已訂立條款規定,不會向非牟利或教育機構收取除優惠租金外的金額,例如管理費,新業主亦必須遵守,否則會被視為違反契約。

張炳良表示,房署上星期收到有關機構反映情況後,已去信新業主,通知不能收取除優惠租金外的費用,當局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跟進。